大勢至菩薩圓通章講義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圓通章講義

慈舟法師講



此章鄰觀音章。不于七大空大之後者。實以觀音勢至同為彌陀上首。其法皆合末世又皆易修。使娑婆末世眾生不修彼則修此。文殊雖有念性元生滅之揀。亦揀其向外之妄念耳。若如觀音反聞聞自性。而以始覺智念自性彌陀。則所用之根異。觀念根性無以異也。唯全仗自力與兼仗他力稍異。有自有力無力之明者自可揀擇。無勞贅述。若就魔境觀察。此章必無如彼之多。而彼章自述解結中不聞魔境者,智力勝故。智勝念佛亦不迂屈。智者思之。倘能二門並用。正念佛時。于無念處念。無聞處聞。即是有禪有淨土,猶如帶角虎。
時維

慈舟序于北平精安養舍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圓通章講義序

夫佛法教海汪洋浩瀚。略云八萬四千,皆是入門方便。如此經六根六塵六識七大,無非圓通方便。然機有利鈍。時分正末。故於不可擇中而擇觀音耳根。經云。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是不可擇也。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而擇之也。至于勢至菩薩神通智慧超過一切。以此大勢輔助彌陀接引念佛眾生安穩而生極樂。此念佛法門釋迦如來于淨土三經己擇。故不待文殊再擇。況彌陀慈父伸金臂於苦海。放毫光於昏暗。處處接引眾生。十劫以來如母憶子無時或忘。若子如母念。則曆生不相違遠矣。勢至圓通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使念佛時直顯自性彌陀。唯心淨土。且不執理廢事,教令忻厭。圓通未入之時,即淨而穢。既悟入己,即穢而淨。故曰唯心淨土。二而不二也。慈公老人以淨戒為因,淨土為果。雖宏揚華嚴而歸心安養。以入華藏故講此勢至念佛圓通真實契理契機。故常誨示學者曰,欲了生死唯此念佛一法別無他計。又云,若不念佛必是麻木不仁,不知痛癢者。或是顛狂腦筋錯亂者。如是,老人對淨土法門之信願行可想而知矣。今秋值老人七十大慶。以此章付印流通廣結法緣。願見聞者。同乘彌陀慈航,共赴蓮池海會。以此功勳回向老人世壽與聖壽並增。色身與法身同健。法化無邊,眾生利賴。干戈永息,兆民安樂。四恩總報,三有均資法界冤親,同登覺岸。為是序。

通法序於北平通教寺八敬學苑 
西元一九四六年九月十九日


大勢至菩薩圓通章講義
♦初/勢至根大三
♦初/作禮陳白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此大勢至菩薩圓通於楞嚴經卷五
佛敕二十五聖各說最初以何方便得證圓通
諸聖自述於根塵識及十二處十八界各各得益不一今當第二十四勢至根大菩薩德號大勢至者。其義有二。
一約心。智慧力大。自能斷惑證真。亦使眾生。生智破著。斷惑證真。
二約身。神力大。此菩薩每一舉步。能動世界。此二種力。勝過一切。迥絕對待。故名大勢至。
法王子者。顯此菩薩能承受佛之家業故。
堪為法王親子。法王即佛。佛為法王。
於法自在。此菩薩以念佛。都攝六根。
而證圓通。故科題名勢至根大。
約七大中。此屬見大。
六根。根根皆有見聞覺知之見分。
以念佛時六根不染六塵。
即都攝六根之見分。故攝見大。
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者。
結集人敘念佛法門殊勝。
不祇勢至一人修成。還有與菩薩同修。
同證者五十二位。
蓋表十信三賢十地乾等。五十二賢聖位。
位雖淺深不等。以與大勢至菩薩同。
修證故。義氣相投。同一心故。
一齊從本座而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四
△初/古佛親授念佛
我憶往昔恒河沙劫。
有佛出世。名無量光。
十二如來相繼一劫。
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
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我憶即菩薩自述。回憶過去恒河沙數劫前。
有佛出世。號無量光。
雖與成佛以來于今十劫之阿彌陀佛。
一佛十二名中同一名。而此是十二佛名。
彌陀是一佛十二名。名無量光者。
顯佛智光身光。一一皆無限量。
此十二如來。於一劫中。相繼成佛。
最後一佛。名超日月光。
非一佛十二名可知。
日表權智照事。
月表實智照理。
顯佛權實二智超過一切。
彼超日月光佛授我念佛三昧。
謂須念到念即無念。不念而念。
謂之得念佛三昧。
以下即彼佛所教。
亦即菩薩所行。

△二/詳喻感應道交二——
初/先以二人為喻
二初/單憶無益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專為忘。
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文中譬如甲乙二人。甲專一憶念於乙。
而乙不憶念於甲。不憶即是忘記。
單憶無用。如此甲乙二人。
縱然相遇。等同不遇。
或者相見。亦同不見。
法中佛常遇眾生。見眾生。
而眾生當面錯過。故不遇佛。不見佛也。

二/雙憶不離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
如是乃至從生至生。
同於形影。不相乖異。
若甲乙二人互相憶念。越念越深。
念情深厚。如是二人。生生世世。
人雖有異。心是一心。故又喻云。
同如形影。不相乖異。
若論俗情恩愛。則是生死因緣。
此乃借喻顯法。法中佛念眾生因德。
眾生念佛果德。而成感應道交矣。

—二後以母子合喻一
初/合單憶無益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
若子逃逝。雖憶何為。
十方如來喻母。眾生喻子。
母雖在家念子。而子在外不憶母。
如母念子固無時不念。子若出外。
念之更殷。喻眾生起惑造業。
常在六道受苦。故佛憐愍。
無奈眾生為惑業苦障故。
不求脫苦之方。亦不如法修行。
辜負佛恩。俗云。只有瓜連子。
沒有子連瓜。此約事。再約理顯之。
十方如來。指本覺自性。
眾生指妄想分別心。
本覺自性無時不遍。無處不遍。
故亦遍在妄想心中。
奈妄想心一味想六塵境界。
而不想本覺本覺亦無如之何也。

二合/雙憶不離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
母子歷生不相違遠。
此科約母子相憶。先約事釋。
謂假使子憶念母。亦如母無時不念子。
如是母子二人。生生世世。不相遠離。
若約俗情。則反增生死。
此乃借喻而顯耳。
法中眾生念佛。若能如佛念眾生。
則成感應道交矣。後約理釋。謂妄想心。
若能反觀本覺理。即成始覺智。
契本覺理。始本一如豈得違遠。
又者眾生念佛。即能成佛。
成佛時即證知十方三世佛。
同共一法身。則更無彼此之分。

△三合/喻顯示深益二—初必定見佛益
若眾生心憶念佛。
現前當來必定見佛。
此科以法合前常人喻。及母子喻。
今指佛與眾生二人。
顯念佛得甚深利益。
一得生淨土益。謂念佛人。
命終決定往生淨土見佛。
二生已即生成佛益。既生淨土。
雖非直接成佛。乃間接成佛。
對一生念佛。即隔一生即成佛故。
若眾生心憶佛念佛者。或默曰憶。
或出聲念曰念。
但在念佛時。須審念心。若用散亂心。
妄想心念。得少利益。不能見佛。
若用至誠心。無分別心念。乃能相應。
若因地不真。果招紆曲。無分別心。
即不起妄想分別。亦名無分別智。
能念即始覺智。所念即本覺理。
亦即無分別理。此是理念。用至誠心者。
即專心一致。雖非無分別心。
亦非分別六塵之妄想心。
以此念報化身佛。雖似分理事。
而實理事不二。故在念佛時須審察念心。
否則儱侗瞞盰。得益甚微。
經云因地發心與果地覺名目相應。
憶即記憶。故屬默念。
念字是今心,指念佛時。非過去未來心。
應用現在了了分明之心念之。
眾生心過于活動。若不考察。
則一邊念佛。一邊想雜事。
又者大勢至菩薩教人憶佛念佛。
必教人念阿彌陀佛。
因此菩薩在西方輔助彌陀。
接引眾生故。
念佛之法略有四種。
一持名。二觀像。三觀想。四實相。
持名為總。餘三為別第一持名念佛者。
名以招德因眾生妄想熾盛。
故持佛名念佛德。以轉妄心為佛心。
或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
或念阿彌陀佛四字。
南無二字是皈依。若四字佛。
肯念即是皈依。
但隨自己氣力。念四字六字皆可。
唯念時須字字分明。口念耳聽心憶。
如是能令心不散亂。
又持名或低聲高聲或無聲。令唇微動。
高聲念功德大。由念佛音聲高大。
能令一切聞聲眾生種善根故。
若氣力不強。不能高聲念。
又不能低聲念。則默念時嘴唇微動。
能治昏沉。使淨念不斷。堅如金剛。
故亦名金剛念。
又有十念法。念四字佛。從一至十。
十句又十句。每十句捻一珠。
以心記十。以珠記千萬。
更能治妄想。使心不散亂。
必須念到動靜不斷。名得念佛三昧。
此遵小本彌陀經。
二觀像念佛者。
從佛頂上肉髻相觀起。
乃至足下千幅輪相。
或先觀眉間白毫相。
此相觀須臾項。功德無量。
觀成三昧已。再觀餘相。
一一皆須觀成三昧。
三昧者開眼閉眼所觀現前故。
若遵觀無量壽佛經。則觀像為第九。
三觀想
念佛者。通十六觀經。即第一日輪觀。
乃至第十六下品觀。一一皆觀成三昧。
四實相念佛者。
那念法身佛是理念。
觀像觀想即觀報化二身佛。屬事念。
以持名念佛為總。餘皆不離念佛故。
又以實相為總。
前三中依正皆實相故。念佛最穩當。
最容易。有心了生死者。
於此法門跨上一步。必得滿願。
約小本彌陀經。
若一日乃至七日念佛。必得往生。
多屬自利。為他回向亦屬利他。
以無分別心。
念法身佛。重在不可妄分自他。
用至誠心。念報化二身佛。
重在見佛相好。念法身佛。亦用至誠心。
念報化二身佛。亦用無分別心。
三身一際故。
上列四種念佛。后三唯被上根。
第一持名三根普被。利鈍全收。
上根持名不為迂屈。下根持名。
不為躐等。略釋四種念佛。
隨人自己選擇憶念。
現前當來必定見佛者。
現前見佛。即念佛人念至寤寐一如。
若夢若覺。都能念佛。則成感應道交。
或於夢中見佛。或在三昧中見佛。
故曰現前見佛。當來見佛。
即念佛人臨命終時。往生西方。
花開見佛。愚人怕死。
不知身是色身。心是法身。
色身有生死。法身豈有生死。
又執色身為實有者。
已死轉成蓮花化生之身。即妙有。
以妙有身。見妙有佛。有何難哉。
念佛人有自念力。又仗佛願力。
故必得見佛。然念佛人。
務必發願。求生淨土。
否則臨命終時。心中恍忽不定。則難生矣。
昔日有個比丘尼將臨終時。請余開示。
余問平生有何願心。彼答云。
一願轉女為男。二願來生有智慧。
余云汝何不願生極樂世界。彼土無有女人。
一生彼土。即得轉女為男。
又能常得見佛聞法。何愁不開智慧。
該尼聞已依願往生。
如世人念佛願求來生榮華富貴。
人天福報。不求生淨土者。皆當猛醒。

—二/速得開心益三初近佛故開 二喻以香熏 
三/出三昧名
去佛不遠。不假方便。
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
此則名為香光莊嚴。
佛即心而心即佛。故心念佛時。心即是佛。
十法界唯是一心。念甚即甚。且無能所。
故儒云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佛心中眾生。念眾生心中佛。
故云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者。
自念佛力。及佛願力。如人上山。
自己向上奔。他人向上提。
故不須假借其他方法。必定得生淨土。
自得心開者。
常云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
次二句就喻可知。以法合喻。
則念佛人得好名稱。即名為香。
又佛依正二報皆有香氣及光明。
以近佛故。得染佛之香光。故名香光莊嚴。
又香莊嚴。即以念佛。顯同佛戒香。
光莊嚴。即以念佛顯同佛慧光。
莊嚴即顯現。顯現自心本具戒慧啟。

△四/述己自利利他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
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本因地者。菩薩自述過去。
以發菩提心為因。此心能生無量功德。
故喻如大地。能生萬物。
故以菩提心念佛。得證無生忍。
忍有二義。一約因位。
即悟入無生理法。二約果位。
即證入不生滅之涅槃果法。
上二句述自利行。下二句述利他行。
由自己以念佛入無生忍。
故在此娑婆世界。及十方國土。
勸眾生念佛。收攝念佛眾生。往生淨土。
彌陀經云。往生淨土之人天。都有神足通。
能到十方世界親近諸佛。化度眾生。
況大勢至菩薩乎。言攝念佛人者。
無論持名觀像觀想。皆與實相不相違背。
故一一都攝歸淨土。
淨土或三或四隨三身四身故。三即法報化。
開自他受用成四。化身佛居變化土。
及同居土。報身佛居實報莊嚴土。
如毘盧遮那佛報土。是華藏世界。
釋迦彌陀皆一法報所化。
故同居一報土中、之一世界種中第十三層。
有十三佛剎塵數世界互為主伴。
娑婆為主。則極樂等為伴。
極樂為主。則娑婆等為伴可知。
法身佛居法性土。亦名常寂光淨土。
寂光淨土。遍一切處。
故華嚴云。十方三世佛。同共一法身。
法身豎窮橫遍故。土亦豎窮橫遍。
菩薩攝念法身佛者歸法性土。
攝念報身佛者歸實報土。
攝念化身佛者歸變化土。
及凡聖同居土。方便有餘土。
諸佛法性身土皆無相故。唯一無二。
報土各有因果不同。化土又有淨穢不等。
如極樂世界為淨土。此娑婆世界為穢土。
此說通中有別。若別中論通。
則諸土通有淨穢。仍隨念佛功行深淺而分。
若以普賢十大行願。因圓果滿。
則無非淨土。凡念佛人。
先應放下娑婆世界名利色身。人情恩愛。
依正二報。若習氣重。亦須著力對治。
亦有平時未放下。臨終能放下。
念佛者。亦得往生。此乃僥倖事。
總應閒時辦來急時用。為穩當。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
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首句牒起佛問意。謂世尊問我等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我回憶最初用功。不如諸聖各選一根。乃以一心念佛。都攝六根。于念佛時。
眼不緣外色塵。唯觀唯心佛之妙色。
耳不緣外聲塵。唯聞唯心佛之妙聲。
鼻不緣外香塵。唯嗅唯心佛之妙香。
舌不緣外味塵。唯嘗唯心佛之妙味。
身不覺外觸塵。唯覺唯心佛光摩頂等妙觸。
意不緣餘五塵影之法塵。
十心唯知唯心佛即法。之妙法。
佛為能知之智。法即所知之理。
能所不二。唯是一心。
故曰唯心佛即法。根雖有六。
為一念所攝。不知有六矣。
心有二念則念不淨。況有六乎。
一念如是。念念皆然。
即所謂一念萬年。萬年一念。
故曰淨念相繼。得三摩地。
那得念佛三昧。入無生忍矣。
入此三昧即成三不退。一位不退。
再不退為凡夫。
二行不退。亦不退為二乘。
三念不退。即念念流入娑婆若海。
故極樂眾生多是一生補處。
分發十方無佛世界示現成佛。
菩薩對佛云我以念佛方便為第一。
若有眾生想了生死。往生極樂。
如我所修。我即攝受同歸淨土。同成佛道。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