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日前有新聞報導,漁農處破獲賣給佛教徒放生大龜十餘隻,放生的意義何在? 如何放生才是正確?
答:佛教徒以慈悲為懷,那是一分內心的憐憫,不但不殺生,更要放生。放生的意義,乃在於見到動物(有情眾生)有危難,你抱著救苦救難之心,希望能救助牠。所以正確的觀念應是甚麼時候見到動物臨於危難,在生死關頭時,你去救助牠,是隨時隨力隨機救助的。
現在有些佛教徒流行放生,但沒有注意到動物的危機在那裡。他們往一些專營雀鳥動物的商店大量訂購,那是先有所求。商人為圖利,即往動物出沒的地方捕捉雀鳥,將牠們賣給顧客。在捕捉的過程中,不知多少動物已被殺,那便形成了「未放生,先放死」。
我並非反對佛教團體舉行放生功德,提倡放生儀式,提倡慈悲心,是極好的事。但提倡慈悲心,不用大量向牟利商人訂購動物,只需購買少量雀鳥作為提倡教化工作就好了,這亦可以杜絕商人殺害動物的機會。下次若見商人販賣非法捕來的大龜或瀕臨絕種的動物,不要買下牠們,盡快通知漁農處把他們逮捕,此舉可以阻嚇非法商人捕殺及虐待動物。但若在海鮮檔見到水裡的魚奄奄一息,快要被食客買下吃掉時,不妨把檔裡的活魚買下放生,這也算是救命。總之有動物臨於被殺關頭,你能將牠放了,便是最好。
N學佛答問/0003
/近年街上繁忙地方,尤其是地鐵站口,常有身著黃色袈裟,偏袒右肩,貌似南傳佛教的僧人,輕敲著罄,向人乞錢化緣。未知他們是真是假?
答: 我在泰國時常見到僧人托缽向人化緣,但他們只乞飯食、生果以滋養生命,施主也有給予日常用品,諸如毛巾、牙膏之類,但沒有施予金錢的。若施金錢,僧若受之,即犯小乘戒。尤其出外化緣不可以偏袒右肩,以此推想,你所見的乃是冒充泰國僧人。聞說荃灣街上有位師姑穿著中國僧袍跪在地上向人討錢,若真是出家人,要錢可做經懺佛事賺取淨資以維持生命,毋須用這種卑鄙的手段向人乞錢。由此種種理由證明,在街上化緣的,不論著黃袈裟或穿中國僧袍,皆是冒充,不是真和尚,同一般乞丐沒有甚麼分別。
N 學佛答問/0008
/嘉利大廈失火死了那麼多人,近期亦不斷有市民死於大大小小的火警,被燒死的人是否前生都犯下大罪,為甚麼神佛也不保祐他們?
答: 這種災難可說是共業所感,有福德的人自會和有福德的人一起,沒有福德的人則和沒有福德的人一起,俗語說「物以類聚」就是這意思。短命報的人聚在一起,就很難逃出生天。前生作了惡業,今生便會有短命報,若果你不是短命報,就算和短命報的人一起,你亦會僥倖逃過災難的。這些僥倖生還的例子很多,譬如說,有人買不到機票錯過了一班飛機,誰知該班飛機失事,機上無一人生還。
又譬如,1949年我在上海居住的時候,有一艘洋船擠滿走難的人,某家人買了船票,但小孩子哭喊船上有很多鬼,不肯上船,最後一家人都沒有上船。那艘船開了不遠就沉沒了。岸上還有兩個人因為打架沒有上船,後來這兩個人因為慶幸打架上不了船,竟成為好朋友。
說到為何神佛也不保祐災難中的人,是因為業力不可思議。從前種下惡業,乃會受報,就算是佛也改變不了業力,釋迦牟尼佛也只能夠指導眾生如何走正確的道路,但卻救不了他們。儒家也說:「禍福無門,唯人自招。」一切事情都是自作自受的,除了自己,沒有人可以救到你。
N 學佛答問/0011